使用者條款

1. 認知與接受條款
  • 台灣禮品館(以下簡稱本公司)會員服務系統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僅接受「會員」登錄註冊。
  • 當您完成會員記名管理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若您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您的家長 (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方得註冊為會員、使用本服務。 當您使用會員線上管理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 、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2. 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1. 完成本服務的註冊登記程序之後,本公司將會Email註冊認證信至您所登記的電子信箱,通知您會員記名作業完成。
  2. 請您務必維持密碼及帳號之機密安全,任何依照系統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須負完全的責任。您並同意以下事項:
    1. 您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2. 每次連線完畢,均應執行登出以結束您的帳號使用。
    3. 您的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均僅供您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合用。
    4. 如您的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辯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時,本公司對此所致之損害,概不負責。
 
3. 本公司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會員。
 
4.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
  • 本公司企業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 本公司企業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致使本公司企業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5. 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

您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一切交易之意思表示皆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倘您於各項服務與功能等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等功能鍵時,即視為您正式之意思表示。

 
6. 您對本公司之授權
  •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同意本公司企業網站得於取得您同意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使用該等資料,及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行銷、抽獎活動、或做為聯絡之用,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 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公司。您並應保證本公司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7. 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公司得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及相關法令,本公司有權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之使用,並將本服務內任何「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亦得已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服務或任何部分。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本公司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8. 準據法與解釋原則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採取對於消費者有利之解釋,並約定以台北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9.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會員同意在使用本公司之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若會員有涉及侵權之情事,本公司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會員帳號之方式處理。若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所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並附具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向本公司反應,若有任何疑問請至客服中心詢問。